(一)指导原则
为顺利完成机械电子工程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方案。
(二)复试入围要求
1.按招生计划的1:1.5进入复试(出现小数时向上取整),如最后一名同分皆进入复试;
2.如遇到特殊情况复试入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不递补;
3.进入复试人数根据考生实际考试科目情况按比例分配;
4.复试入围名单见后期公告。
(三)复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
(四)复试地点:机电学院办公楼(3号楼)214室
(五)复试程序
1.复试序号由考生当场随机抽取;
2.复试小组组长宣读复试要求和纪律,并宣布开始;
3.考生自我介绍(含前期学术科研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4.专家提问(试题随机不重复);
5.考生回答问题;
6.复试结束、考生离场;
7.专家评定成绩(线下评分,保留纸质版记录);
8.收取专家评分表,汇总计算该考生成绩;
9.工作人员收集复试表格检查无误后装订。
(六)复试环节考察内容
1.专业基础知识、学术思想:评价申请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学术思想;
2.代表性学术成果:根据考生前期学术科研成果,即已经取得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已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已获得的专业奖励情况或参加的展览情况,以及申请和授权专利情况等内容的陈述,主要评价考生所报考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是否一致的研究基础及培养的潜力;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4.语言运用与表达:主要评价申请者答辩过程中口头表述能力以及回答问题情况等。
(七)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
1.复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复试专家对考试复试成绩评定应独立完成,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评议的,各专家发表意见应有详细记录;
2.复试成绩由不少于 5 位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对考生按百分制进行打分,并取平均分;
3.复试情况要有详细的书面记录,并指定工作人员(二人以上)录分、统分。
(八)拟录取
1.拟录取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由学院提出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拟录取方法
(1)最终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2)按招生计划分别进行招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人选;
(3)拟录取人数根据考生实际考试科目情况按比例分配;
(4)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同分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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