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原则
为确保机械电子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顺利完成,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加强复试和录取工作过程规范管理。
二、复试时间:2023年5月23日
三、复试地点:研究生楼教室
四、复试方式:线下复试
五、复试名单
博士研究生复试入围名单:
方毅翔、乐建波、李志文、杨利华、赵闵清、郑琦 (按姓名拼音排序)
六、复试程序
1.考生随机抽取复试序号;
2.复试小组组长宣读复试要求和纪律,并宣布开始;
3.考生自我介绍(含前期学术科研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等);
4.专家提问(试题随机不重复);
5.考生回答问题;
6.复试结束、考生离场;
7.专家评定成绩(线下评分,保留纸质版记录);
8.收取专家评分表,汇总计算该考生成绩;
9.下一位考生进入复试环节重复1-8步骤;
10.记录人员收集复试表格检查无误后装订。
七、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
1.复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复试专家对考试复试成绩评定应独立完成,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评议的,各专家发表意见应有详细记录。
2.复试成绩由不少于五位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对考生按百分制进行打分,并取平均分。
八、拟录取
1.拟录取原则: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
2.拟录取方法
(1)总成绩=初试(60%)+复试(40%)。
(2)按招生计划5人进行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人选(不区分研究方向及导师)。
3.调档事宜
在确定被拟录取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把档案或填好的委托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合同书寄至我校招生工作处,否则我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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