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原则
坚持“择优录取、保质保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过程学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候考区监考员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复试时间:2022年6月10日14:30开始
三、复试地点:研究生大楼503复试考场
四、复试方式:线上复试
五、复试名单
博士研究生复试入围名单:胡志强、刘文广、宁翔(按姓名拼音排列)
六、复试程序
1.系统随机安排考生复试序号;
2.复试小组组长宣读复试要求和纪律,并宣布开始;
3.考生自我介绍(含前期学术科研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4.专家提问(试题随机不重复);
5.考生回答问题;
6.复试结束、考生离场;
7.专家评定成绩(线下评分,保留纸质版记录);
8.收取专家评分表,汇总计算该考生成绩;
9.下一位考生进入复试间重复1-8步骤;
10.记录人员收集复试表格检查无误后装订。
七、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
1.复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复试专家对考试复试成绩评定应独立完成,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评议的,各专家发表意见应有详细记录。
2.复试成绩计算按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的计算方法计算。
3.复试情况要有详细的书面记录,并指定工作人员(二人以上)录分、统分。
八、拟录取
1.拟录取原则: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结合其专业背景、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报考志愿等,由研究生院提出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如有特别情况,须由研究生院提出书面意见签字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并作解释工作。
2.拟录取方法
(1)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2)按各学科点普通招生计划分别进行招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人选(不区分研究方向及导师)。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分别按各学科点单独排序,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选(不区分研究方向及导师)。
3.选导事宜
在考生入学后,由各学院组织考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并确定导师名单。
4.调档事宜
在确定被拟录取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把档案或填好的委托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合同书寄至我校研究生院,否则我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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