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电子工程学院活动学分奖惩细则
学分奖励:
1、相应奖惩学分以《景德镇陶瓷学院学生手册》为准,未尽事宜,机电学院学工办、团总支、学生会联合负责解释。
2、对学院学生干部(在外兼职)在一学期里由学工办和团总支严格考核并根据工作业绩下文进行干部加减分。
3、参加分院级学生活动: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三等奖0.1分,优秀奖0.05分(同一活动取的好成绩则就高加分)。学校级别的参与奖0.1分。
4、社团成员加分规定如下:正副负责人最高0.8分,考核优秀的正副部长最高0.5分,考核优秀的干事最高0.25分。
5、党员三个代表实践团成员给予最高0.3分奖励,与现任干部活动分不累加。
学术部加分细则:
1、学院比赛: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三等奖0.1分、优秀奖0.05分。
2、演讲、辩论赛等赛程较长活动以最终在全校比赛获得成绩加分,每位成员和领队、替补统一按成绩加分,预备队按照一队成绩酌减0.1分。
3、大一晚自习考勤全勤的学生每人加0.15分。
文艺部加分细则:
1、文艺队:
主持人:1、主持科达杯开幕式、晚会等大型活动每次0.1分。
2、主持本学院举办的比赛海选每次0.025分,决赛0.05分。
3、主持本学院小活动每次0.05分。
以上活动的分可累加,上限0.5分。
教练:1、指导文艺队上台表演节目,按所指导节目上场次数累加,每次0.05分。
2、指导12.9及健康青春等大型比赛活动,若该项活动获奖则与参赛选手加分一致,若该项活动未获奖则按教练指导次数累加,每次0.05分。
以上活动的分可累加,上限0.5分。
2:参加院市级大型文艺比赛活动,底分0.2分,其他按照学生手册加分。
3、啦啦队每次到场加0.05分,可累加上限至0.5分。
4、校运会走方队每人0.2分。
科技部加分细则:
1. 在省级以上的刊物公开发表科技论文或创作小发明获奖者,第一作者或一等奖2分,第二作者或二等奖1分,第三作者或三等奖0.5分。
2. 在市级刊物上发表科技论文加1分。
3. 在学校报刊上发表科技论文或创作小发明获奖者可得加0.5分。
4. 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科技论文比赛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3分,参与奖0.1分。
5. 凡参加机电学院举行的活动,加分不分团体和个人。如;科技知识竞答,创作小发明等。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三等奖0.1分,参与奖0.05分。
6. 挑战杯、数学建模加分;参与奖0.05分;在学院的比赛中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三等奖0.1分;在学校比赛中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3分;在省级和全国比赛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5分。
体育部加分细则:
1、 机电学院体育比赛第一名0.3分,第二名0.2分,第三名0.1分,第四至第六名都加0.05分。
2、 代表机电学院参加学校体育比赛按学生守则加相应得分;另外每参加一次比赛集训加0.01分至上限0.1分(由体育部成员统计)。
3、 篮球、足球裁判每吹罚一场比赛(院内)加0.01分至上限0.1分。
宣传部加分细则:
1、 凡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或艺术作品,根据学生手册对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给予2、1、0.5学分的加分奖励。
2、 根据对宣传部成员和各班级宣传委员的考核,对各成员予以适当的学生干部加分(部长、副部长0~0.8学分,干事及宣传委员0~0.5学分)。
3、 审核小组根据其向本门投送稿件的性质,决定其稿件投送的方向,并予以适当学分奖励。宣传部各成员每学期必须至少向机电学院网上传2篇新闻报道。超出两篇的部分按投向院市级别,如瓷都晚报,电台,学校网、校报每篇0.2学分,投向学工部(处)网每篇0.1学分,投向机电学院网每篇0.05学分,每学期每人的奖励学分累计不得超过1.0学分。
4、 每学期每人的奖励学分累计不得超过1.0学分,不得跨学期进行累加。若一稿多投被多方采用,则就高奖励,不得累加。
学分惩罚
1、 违犯校规校纪将按照学生手册给予减分处理。
2、 机电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学生干部人员会议,相关人员必须到场,届时将对其进行与会次数考察,无故缺会一次从学生干部加分中扣除0.1学分。
3、 召开会议原则上不允许请假,个别原因(请假必须说明情况及请假时间,经指导老师批准后,才能请假)除外。没有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未参加会议者作缺席会议处理。
4、 每学期的干部考核情况将在学期末汇总报到机电学工办、团总支备案。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