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第二学期学生课程重(补)修报名的通知
各院(部)及相关教研室:
根据学校教学任务安排及《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现将2016—2017第二学期学生课程重(补)修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补)修对象:
2012级、2013级、2014级、2015级有重(补)修需要的学生。
二、重(补)修课程:
实践性环节课程、艺术类专业课程、形势与政策、体育与健康和全校性人文素质公共选修课程。
三、重(补)修办理流程:
1、学生(2013级、2014级和2015级)到所在院(部)填写重(补)修单→→学生所在院(部)签字(盖章)→→开课院(部)及相关教研室签署具体安排意见(必须明确跟班班级、任课教师及重(补)修时间),收集后并作出电子版汇总表→→教务处审批、备案→→学生到开课院(部)领取重(补)修单。
2、学生(2012级)到所在院(部)填写重(补)修单→→学生所在院(部)签字(盖章)开课院(部)及相关教研室签署具体安排意见(必须明确跟班班级、任课教师及重修时间),→→学生根据课程学分到学校金融中心交费(60元/学分,帐号:中国工商银行6282880006185228),→→学生凭交费单直接到教务处办理。
四、重(补)修办理时间:
1、学生(2012级除外)办理时间: 2月14日----2月17日;
2、开课学院及部门汇总、上交教学运行科时间: 2月20日----2月24日;
3、教学运行科审批下发时间: 2月27日----3月10日;
4、学生到开课学院及部门领取重(补)修单时间:3月14日----3月15日。
五、重(补)修课程办理注意事项:
1、各院(部)及相关教研室只办理对应学期开出的相同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的重(补)修课程并汇总(学生所在院(部)须核定2015级学生重(补)修课程原则上不得超过3门)。
2、2014级学生只能办理《体育与健康》的重(补)修。
3、2015级学生只能办理跟班2016级学生的相同课程重(补)修。
4、转专业的学生只能办理对应学期开出的相同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的重(补)修课程。
5、因教学计划变更,学生须重(补)修的课程已取消或课程名称变更,替代课程由学生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重(补)修课程替代申请(审查)表》,经开课院(部)、教务处审核后才能办理。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0一七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