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届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23〕8号),通知提出了促进我省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系列措施。
一、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创业渠道
1.持续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
(1)新建普通本科高校领导要走访用人单位不少于120家
(2)2022届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高校领导要新开拓用人单位不少于130家,高于全省平均的高校领导要走访用人单位不少于100家
(3)各高校院系领导要完成10家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任务
(4)研究生导师要按所带研究生不低于1:1比例走访企业,为所带研究生每人提供至少3个有效就业岗位
2.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
(1)人社部门要对市场主体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培训补贴支持,激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2)中小微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按属地原则通过企业直接向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职称,调动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积极性
3.发挥高校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
(1)高校要积极组织毕业生参与教育部和人社部举办的专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主动加强与我省14个重点产业链企业和驻地人社部门的联系
(2)人社部门要持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确保持续有效的用人需求。对各地人社部门和高校联合组织的大型(参会用人单位不少于400家)、中型(参会用人单位不少于200家)、小型(参会用人单位不少于100家)线下招聘活动,分别按照15万元、10万元、6万元进行补助
(3)各高校要在3月到6月,做到天天有招聘,周周有专场招聘,月月有大型招聘
4.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互联共享
(1)公共就业服务部门要在网络上设立高校毕业生招聘专区,并免费向高校和用人单位开放
(2)将全省各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归集的用人单位信息共享到江西微就业手机服务平台供毕业生使用
5.加大创新创业支持力度
(1)人社部门要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2)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高校毕业生入驻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按每月实际支出的60%给予补贴
(3)人社部门要加快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审批务速度,降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门槛
6.加强灵活就业保障支持
(1)高校要引导毕业生在数字经济、文化创意、新媒体运营、平台经济等多个领域灵活就业
(2)人社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本地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上的灵活就业专栏
(3)对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4)将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面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指导和帮扶
二、稳定政策性岗位招录
1.拓展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
(1)特岗教师计划招录不少于3146人
(2)三支一扶计划招录不少于1900人
(3)西部计划计划招录不少于300人
(4)对到基层就业的毕业生,落实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考研加分等政策
2.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招聘高校毕业生力度全省中小学教师计划招聘不少于7821人
(1)医疗系统计划招录不少于2000人
(2)国有企业计划招录2342人
(3)除中央基层项目、教育和卫健委外,全省其他事业单位计划招录5000人,面向应届生招录不低于40%
3.继续稳定高校毕业生升学规模
(1)硕士研究生招录工作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
(2)普通专升本招录工作在2023年5月底前完成
(3)第二学士学位招录工作在2023年7月初完成
4.做好应届毕业生入伍工作
(1)2023年8月底前完成高校毕业生下半年预定兵工作
5.继续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
(1)全省开发3.6万个适于青年群体的见习岗位
三、健全就业服务体系
1.全面完善就业育人体系
(1)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等系列活动,鼓励毕业生到我省优势行业、支柱产业、领航企业就业
2.全面加强就业指导
(1)各高校要创新就业指导课堂教学方法,实现就业指导与毕业生需求、市场结构的精准匹配
(2)开展人社局长进校园活动,讲形势,送岗位,送服务,增强高校毕业生对就业市场的适应能力
(3)推动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校园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人力资源培训、人才测评等全方位服务
3.精准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1)高校对家庭困难、就业困难和残疾三类困难毕业生至少要开展3次谈心谈话、推荐5个有效岗位、组织参与3次线上线下就业促进活动
(2)高校要建立一对一帮扶责任制,确保对困难高校毕业生帮扶实现100%覆盖,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高校毕业生100%实现就业
(3)高校组织毕业生积极参与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项目
(4)人社部门和高校加快2023届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进度,并为错过申请和新出现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开放申请渠道,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应补尽补
4.进一步优化档案服务
(1)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就业的毕业生,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2)到非公单位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人社部门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3)暂未就业的,转递至户籍地人社部门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5.强化就业权益维护
(1)坚决打击虚假招聘、黑中介等违法活动
(2)坚决纠正性别、学历等就业歧视
四、完善就业统计核查机制
1.规范就业数据管理
(1)从今年1月1日起,取消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再办理就业报到证的签发、改派、补办等事项
(2)从今年起,毕业生要在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上进行毕业去向信息登记,各高校要将此作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
2.强化就业统计监测工作
(1)高校要严格执行毕业生就业统计监测工作违规处理办法,严格落实就业统计监测规范要求,严格审核学生就业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
(2)省教育厅建立统计举报机制,设立省级就业统计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3.落实就业质量报告制度
(1)高校编制发布的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要全面反映本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人才培养反馈等情况完善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机制
4.健全完善就业反馈机制
(2)对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50%的学科专业点给予黄牌提示,相应减少其招生计划
(3)对连续两年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50%的学科专业点给予红牌警示,并停止其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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